高新区建设局积极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职能承接工作

发表日期: 2019/5/17 10:25:05 | 阅读次数: 11872 | 作者: 国家高新区建设管理局 | 来源:

今年以来,国家住建部及公安部分别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和备案抽查职能调整至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要求,自2019年7月1日始,建设项目的消防验收管理工作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为做好相关工作的移交及对接,区建设局及时与消防部门进行对接,对需要移交承接的业务工作进行梳理,派员参加市住建局组织的消防业务培训等,为我区建设工程消防业务的移交承接做好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