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宁波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督查情况通报

发表日期: 2015/9/23 16:41:02 | 阅读次数: 13061 | 作者: | 来源:

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宣教处,市安质总站、建管处、监察支队,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落实市文明办关于《宁波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做好省文明指数测评检查迎检工作,9月5日、6日,我委再次组织力量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情况暨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委分8个文明施工督查小组,分别对海曙区、江北区、江东区、镇海区、北仑区、鄞州区及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的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共随机抽查建筑工地25个,建筑面积约200万㎡,主要检查了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文明程度情况,同时,对各地主管部门落实市委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建设各方主体单位和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反馈检查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同时责成当地主管部门跟踪督促落实,限期反馈整改情况。本次督查共反馈意见142条,签发了3份停工通知书和22份整改通知书。
  总体上,各地均能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积极落实,海曙、江北、镇海、北仑等区对迎检查工作能做到精心安排、全面布置、充分动员、加大力度、不留死角,截至9月5日,已经完成数轮的排查工作,并集中监督人员对这批项目进行定点督促限期整改,其中海曙区对文明施工存在问题较多的个别项目开展第六次的检查。但江东区在9月2日进行了相关工作布置后,至9月6日尚未对全区房建项目进行全数检查,检查工作未全面覆盖,督促整改力度不够,本次督查中,江东区暴露出的问题比较多,希望江东区充实力量、加强监管,组织人员,全面检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各项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江东区:1.检查工作未全面覆盖;2.工地围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3.市政施工占用人行道;4.建筑工地出入口对驶出车辆未冲洗;5.宿舍内存在使用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6.施工现场建材堆放混乱,各类垃圾未及时清理;7.生活区垃圾、地沟未及时清理;8.宿舍内较混乱,未配生活用品专柜;9.仓库住人。
  (二)鄞州区:1.工地围档缺失严重;2.工地围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3.建筑工地出入口对驶出车辆未冲洗;4.现场搅拌砂浆;5.施工现场建材堆放混乱,各类垃圾未及时清理。
  (三)江北区:1.工地围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2.局部围挡占用人行道;3.建筑工地出入口对驶出车辆未冲洗;4.宿舍内存在使用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5.施工现场建材堆放混乱,各类垃圾未及时清理。
  (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1.工地围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2.宿舍内存在使用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3.工地内未设置供建筑工人使用的淋浴设施;4.施工现场建材堆放混乱,各类垃圾未及时清理;5.生活区垃圾未及时清理,存在卫生死角。
  (五)镇海区:1.工地内未设置供建筑工人使用的淋浴设施;2.使用明火和宿舍内使用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3.工地围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4.宿舍内未配置生活用品专柜。
  (六)北仑区:1.工地围墙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广告占比不足;2.墙上牛皮癣较多;3.建筑工地出入口对驶出车辆未冲洗;4.宿舍内未配置生活用品专柜。
  (七)海曙区:1.现场搅拌砂浆;2.宿舍内存在使用高功率电器做饭、炒菜现象。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切实整改,明确工作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浙江省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检查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狠抓效果。各地各单位要以房屋建筑“文明施工”提升专项行动为载体,突出关键环节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所有工地应严格按规定设置现场围挡、“七牌二图”、车辆冲洗装置、现场排水系统、“一校一室一书屋一报栏(橱窗)一旗杆”、食堂、宿舍以及围挡外的公益广告,制定和落实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覆盖措施,在基础施工完毕前还要做好场地的硬化及绿化。保持好现场围挡安全整洁、施工现场和周边20米范围内环境的卫生,进一步提升工地“文明施工”的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
  (三)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各地住建部门要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实行专人包片负责,全数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文明施工各项管理规定、是否落实扬尘治理各项措施进行检查,要严格督促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按标准施工、按规范监理。根据检查情况,发现不达标的,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要严厉查处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的单位,我委将继续加强督查,确保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做到有序、规范。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