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建局深化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建筑许可“立等可取”

发表日期: 2020/7/10 8:49:13 | 阅读次数: 10455 | 作者: 宁波市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 来源:

宁波市住建局持续深化工程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化解工程建设行政审批领域的“热点、堵点、难点、痛点”问题,进一步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全力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2018年以来,住建局持续优化宁波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理环节,取消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和合同备案,并将施工图审查结果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等4个事项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承诺制审批(即办)方式,现场踏勘环节纳入事中、事后监管。同时,积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提前介入和并联审批工作。在符合条件的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用地批准书或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第一时间发放施工许可证。截至2020年上半年,已核发1000余个承诺审批(即办)施工许可证,基本做到当天办结。企业从原来跑5次减少到跑1次,由原来5项合计约10个工作日简化至目前审批(即办),实现立等可取。

2019年12月31日,中共宁波市为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19年宁波市第二批市级改革试点项目,由市住建局牵头制定的《宁波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列位其中。《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全市域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1个环节、2个工作日、3个材料。一是精简审批环节。通过整合办事事项、全面实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取消和简化部分事项的申请环节等手段精简审批环节,实现施工许可阶段仅有1个环节;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实行施工许可阶段“六合一”一窗受理、后台分发、同步办理的联合审批模式;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2.0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3.0,再造审批流程,实现全程网办;对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由住建部门统一在施工许可上备注“六合一”审批,出具一个批文。从而将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间压缩至仅需2个工作日;三是压减申报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内部流转、材料替代等方法,压减施工许可建设单位申报材料13份,实现施工许可阶段只要提交3个材料。

截至2020年6月30日,我市行政区域内均已100%实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阶段1个环节、2个工作日、3份材料,累计核发施工许可证近300个,且均为“多合一”施工许可证。下半年住建局将进一步优化、改革与审批流程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和服务体系,有效加强批管分离后的综合监管,使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