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档案馆配合江东区开展丙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发表日期: 2016/3/24 14:58:52 | 阅读次数: 12823 | 作者: 档案馆 | 来源:

《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档案馆积极贯彻响应《条例》精神,全力配合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为我市危旧住宅房屋治理改造工作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并为公众查阅、利用已开放的城市建设档案提供便利。

江东区推进丙类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全面启动。据悉,江东区共有219幢丙类房屋纳入安全鉴定工作计划,范围包括黄鹂社区、白鹤社区、丹凤社区、划船社区、王隘社区、镇安社区、孔雀社区等三个街道十四个社区。受江东房管处委托,中标该项目的宁波核力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宁波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先后到档案馆查档。3月10日到15日共计4个工作日,档案馆工作人员克服任务紧,工作量大,场地小的矛盾,利用有限的时间,快速排查所有计划内鉴定房屋信息,共计调档150多卷、复印330多张图纸。